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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读到一条消息:原贵州省农业干部管理学院教师李士琮,从一个畜牧场承包下1100亩山坡荒地,一共种下25万株桉树,赢得了“桉树大王”的美称。但从1995年起,他用了三年时间也没能办下准伐证,因为办证需要交纳从农特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营运税、维简费、育林基金、林政资源管理费、森林资源补偿费到检疫费、城建费、教育附加费等一共19种税费,费用占林木预期销售收入的60%以上。办不下准伐证,桉树不能砍来卖钱,造林前期已投入不菲、此时已经一贫如洗的李士琮也就无法按合同向畜牧场支付利润分成,于是被畜牧场以欠债不还、未如期履行合同为由告上法庭。
李士琮无疑是一位难能可贵的创业者。在今天的中国,就业不易,创业更难。李士琮就面临一种很“文明”、很隐蔽的创业艰难———你想创业,好,你要勤劳致富,很好,从林业局到税务局,从工商局到城建局,从市政府到区政府,哪个部门说过一个“不”字?他们都是以实际行动支持你合法经营合理盈利依法纳税照章交费的嘛!你当然难免抱怨交纳的税费太多,但你也不想想,人家这么多年才挖掘出你这样一个纳税交费大户,岂能轻易放过?从市到区,从县到镇,从这个局到那个所,从这个办公室到那个办事处,很有些机关,不是坐着一些什么也不会干、什么也不想干、什么也没干成、“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工作人员”?供着一批“早吃晚也吃,有客陪着吃,没客自己吃,有钱大胆吃,没钱赊着吃”,“会前定调子,会上排位子,会中念稿子,会后拿筷子”的“一等公民”?他们说什么也是“国家的人”,在当地大小也是个人物,最低限度也要“一保吃喝,二保搭窝(住房),三保坐车,四保出国”,所需银子当然不可能由他们自己变魔术变出来,而只能通过向企业和老百姓征收形形色色名目繁多的税费予以解决。咱中国就是这样一种“国情”,你李士琮既然甩开膀子铺开摊子要创业,事先就应该把这里边的条条道道打听明白,现在砍不了树赚不到钱还不起欠款,被人“咣当”一声推上被告席,谁也帮不了你,多被动啊。
林业、税务、工商、城建……一个个堂皇威严的部门的个别人,在李士琮十余年如一日辛辛苦苦流着汗水默默无语地在荒山上劳作耕耘的时候,他们曾经“全心全意”地为他提供过哪些服务呢?我不便妄加猜测。但根据我对某些地方的所谓“世情”的把握,他们中的不少部门,一年中除了“催粮催款”的时候不得已要到企业和老百姓那里跑上一两趟之外,平日里是决计想不到应该屈尊下去送点儿“温暖”的。他们所理解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非是人民要办理如结婚、给孩子上户口、户口迁移、营业执照、停车泊位、房屋产权证等事项的时候,必须到他们那里去申请、缴费、排队、领证、获得许可,否则便是非法,便要受到处罚。照他们的逻辑,对于像李士琮这种自己找上门来的纳税交费大户,区区19项税费其实已经是便宜他了,他们既然可以列出维简费、育林基金、教育附加费等“说有就有”、“让你交你就得交”的收费项目,他们也完全可以凭空设下诸如环保附加费、空气涵养费、水土维持基金、基础设施建设基金、防治病虫害培训班学费、学习×××文件精神管理费等一道又一道“买路钱关卡”,他们甚至还可以借鉴二三十年代一些地方实行田赋预征制(如1931年时,湖南省慈利县曾将田赋预征至公元2117年。见赵效民主编《中国土地改革史》,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3页)的经验,强令李士琮提前将“50年不变”的“法定”的农特税、营运税等税款一次性交齐,否则便要严格予以“法办”,决不手软!至于李士琮倾注了全部精力和心血、寄托了他所有的希望和梦想的25万株桉树,因迟迟不能被合法“准伐”,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已被债主和趁火打劫者滥砍盗伐得只剩下不足十分之一,有关政府部门征收各种税费尚且需要加班加点,对此当然是无暇也无意顾及丝毫的了。
俗话说: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李士琮种的树都只有一张皮,根本经不起从盗贼到“执法者”、从“管理费”到“附加费”等等环节像剥葱一样的层层盘剥。当李士琮们活生生被方方面面的有关人士撕剥得生不成、死不能之后,真不知后者是否还好意思典见着张厚脸皮继续坐在那里神气活现地办公、收钱?
《法制日报》 2000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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